徐涤宇副校长为本科生教授《民法典的中国特色与时代意义》思政课

发布者:朱峰发布时间:2026-05-29浏览次数:10

2026年5月正值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通过六周年,也是全国第六个“民法典宣传月”。5月27日上午,副校长徐涤宇教授在文泰楼303教室,为法学本科生带来一场题为《民法典的中国特色与时代意义》的专题授课。

徐涤宇从“民法典是什么”切入,指出民法典在人性基础上是“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”,涵盖了人身与财产关系,体现了人的多重身份;在法理意义上是民事法律的百科全书,以其综合性、体系性、科学性,解决法律分散、互相矛盾的问题。

徐涤宇特别提到,民法典宣传中常用“小明”作为例子,因为“小明”可能是每一个中国人的名字,从出生拥有民事权利能力开始,到死亡时结束,生动诠释了民法典与每个人一生的紧密联系。他重点阐释了民法典在新时代的政治意义,引用“公权力:法无授权即禁止;私权:法无禁止皆自由”的原则,结合“三河商户外牌匾禁用红黑蓝”以及“延安黄碟案”等案例,反思法治建设中公私法功能的互动。

在“民法典的中国特色”板块中,徐涤宇首先解释了为何民法典是新中国唯一使用“典”的法律,并从“典”的垂范性、宣示性与权威性三个角度加以论证。在此基础上,他进一步指出民法典在价值导向上的鲜明特色,首次在法典开篇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立法宗旨,并通过一系列具体制度回应社会关切,如明确禁止高利放贷、规定婚前隐瞒重大疾病可撤销婚姻、禁止高空抛物并要求物业尽到安全责任等,打造21世纪的“绿色民法典”。

听课的法学学子们纷纷表示,徐涤宇教授以深厚的学理功底和幽默生动的表达方式,将抽象的民法原理融入鲜活的生活案例与历史故事,深入浅出,此次授课令人深受启发,今后将认真学习有关课程,深入理解民法典中的价值内涵。





审核人:刘强

责任编辑:李丽珏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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